二、项目基本情况:对河北中医药大学需要报废处置的家具、设备等资产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。工作内容包含拍卖、流拍的处置等服务,实物和数量以最终委托合同为准。
三:服务费用:不超过拍卖成交价款的5%
四、选聘方式:比选
五、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:
1.比选申请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;
2.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;
3.了解学校物资处置流程,并一年内组织完成过五个及以上学校物资处置项目,拥有丰富的案例经验,需附同类业绩合同。(以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)。
4.比选申请人要认真履行职责、严格把关、确保拍卖质量,按时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。
5.比选申请人要严格执行拍卖纪律,不准参加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活动;不准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提供的纪念品、礼品、礼金和有价证券;不准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提出与拍卖工作无关的要求;不准在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;不准单独与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商谈拍卖事项的处理意见;不准泄露拍卖工作中涉及到的机密;不准参加任何有可能影响拍卖结果的活动。
六、需提交资料: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注:①在有效期内;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);
2.资质证书、法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);
3.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;
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国资处(行政楼229室) 。
说明:比选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负责。
七、报名时间:
2024年7月30日—8月2日,报名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13231176300;牛老师,联系电话18830195365。
八、开标时间及地址
2024年8月5日下午15:00,河北中医药大学杏苑校区行政楼229室 。
九、服务期限
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。